民政部、金融監管總局印發工作指引
2025年11月21日08:26 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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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北京11月20日電 (記者李昌禹)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,民政部、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《養老機構預收費存管工作指引》,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,健全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制度。
指引明確,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是指養老機構在商業銀行開立的,用於存放、管理向老年人預收的押金、會員費,以及按照規定留存的風險保証金的專用賬戶。養老機構撤銷專用存款賬戶的,應當預先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報告存管資金處置等方案,自報告之日起,不得再向老年人收取押金、會員費。
指引要求,養老機構原則上通過存管銀行收取押金、會員費。通過其他支付機構或者現金收取的,應當於收取當日(至遲次日)劃轉或者存入專用存款賬戶。存管資金用於支付突發情況下老年人就醫費用的,存管銀行可以容缺辦理,養老機構應當於老年人就醫后7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佐証材料。應當退費的,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向存管銀行提交退費申請,存管銀行核對相關信息后,應當於退費申請提交當日(至遲次日)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剩余費用。
指引規定,養老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出現大額交易、可疑交易、高風險交易、非指定用途交易等資金異常流動情形的,除辦理退費外,存管銀行不得為其辦理支出,同時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作出風險提示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11月21日 02 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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